虽然文咸曾认为“学习中文会使人头脑糊涂”,他本人亦对于在政府晋升懂中文的人士显得十分抗拒,但文咸其实也十分关注华人社区的利益。在任内,他准许华人领袖负责解决发生于华人社区的民事纠纷,而对于法院出现对华人不公的审讯,他亦会运用总督特权加以介入;此外,文咸又引入不少措施,防范对英国法律欠缺认识的华人遭人蒙骗。
文咸在香港的政策成功地挽回民心,使政府重拾英商、英籍与华籍居民的支持,这使得其功绩深受英廷肯定,并决定在1850年向他授予KCB勋衔,成为爵士。
尽管撤销了前任港督立下的种种苛税,但政府的财政问题却更形严重。为了解决港府的财政问题,文咸曾经一度不支取薪金,而且还搁置不少已计划好的大型工程,当中拟建的香港动植物公园更被无限期押后,到1864年方才建成。此外,文咸任内又削减警队规模,合并政府职位,甚至将部份政府工作外判,以求大幅削减政府开支。
另一方面,为了鼓励土地买卖,以及增加土地拍卖的收入,文咸仿效星加坡,在1849年3月3日刊宪宣布香港地契有效期将由原先的75年大幅延长至999年,意味土地拥有权之稳定性将获得大幅度的保障;同时间,政府又撤销拍卖土地所收取的拍卖税,但改为向拍卖商收取牌照费。文咸的卖地政策除了得到商人欢迎,也大大助长了香港的土地买卖,为政府库房带来可观的收益。
文咸的开源节流政策使港府财政状况得以大大改善,港府开支由1846年的49,000英镑减至1847年的36,900英镑,到1851年更进一步减至15,500英镑。英国殖民地原本计划每年向香港拨款不多于25,000镑,但至1850年时,香港提出的拨款要求已自行减至少于20,000镑,到1854年时更减至少于9,000镑。大抵上,文减卸任以后,撇除军费开支,港府基本上已做到财政自给。
圣约翰座堂虽说文咸任内减少基建工程,但他仍在1851年动用14,940镑,命令总测量官急庇利兴建港督府。港督府在1855年正式竣工,其时文咸已经卸任,因此他没有机会搬进港督府。终文咸一任,他一直租借渣甸洋行位于湾仔面海的楼房,作为办公和起居的地方。而除了港督府外,1847年奠建兴建的圣约翰教堂亦在1849年3月11日落成启用,教堂前后共银8,736镑,后于1852年获晋升为座堂,至于香港圣公会的首任会督施美夫则获文咸委为教育委员会主席,主管教育事务。
此外,在1851年12月28日,上环(今苏杭街一带)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四百多座,造成三十多人死亡,并留下大堆瓦砾。很多人对本来对瓦砾的处理甚感苦恼,但文咸想到把瓦砾推到附近岸头,填海造地,既可增加土地供应,又可轻易处理瓦砾,一举两得。文咸填海计划在1852年展开,是为香港第一个正式的填海工程,计划使维多利亚港上环及中环西部一带开辟不少土地,自此以后,港府接续对维港进行大小的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