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是从文身之美进入冕服之美。身体之美进入织物之美,特别是用丝织品对身体进行美饰,黼、黻、绮、绢、绯等的词义皆为“文绣”。
从原始文身到朝廷冕服的演进,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特色。唐代孔颖达在《左传·定公十年》疏曰:“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按这个说法,由东西南北各族群融合而来的“华夏”,名字就来源于以“服章之美”为核心的礼仪体系。所谓华夏衣冠,即以衣冠之美来代表文化特性。
远古文化从原始文身升级到朝廷冕服,内蕴三大特点:其一是文化标志,原始文身的图案是各族群的观念,朝廷冕服则是族群融合后具有普遍性的朝廷观念;其二是审美体系,文身和冕服都以美的外观出现,最初体现的是各族群的美学观念,后来则是朝廷的美学观念;其三是等级象征,从文身到冕服,中国文化的等级结构在服饰上得到体制性的呈现。
冕服,呈现了三个方面的美学内容:一是以天地人为核心纹样的十二章体系,即《尚书·益稷篇》里,舜讲的“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会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绣”;二是与天地鬼神对话的六冕体系,如《周礼·春官·司服》说的,“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辨其名物,与其用事……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则衮冕,享先公飨射则鷩冕;祀四望山川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絺冕;祭群小则玄冕”;三是整个天下等级结构的差序体系,一个人的等级定位(王、诸侯、大夫、士),一望服饰便知。这三点都体现了黄帝尧舜能“垂衣裳”而“天下治”所蕴含的丰富内容。
文,是仪式之人(远古之巫和朝廷之王)的身体之饰,即美的外观。由于巫与王在仪式中的核心作用,他们的外观影响和规范着整个仪式,于是,文又被用来指整个仪式的外观。因此,仪式中的建筑、音乐、图像、器物、咒言等各因素,都可以称之为“文”。由原始仪式向朝廷仪式的演进,也是各种仪式因素作为各种文的演进。
具体来讲,器物之文,是从岩画、彩陶、玉器、青铜,到先秦时期完备的典章制度、器物、旌旗、车马;身体之文,是从简单的裸身之文和毛饰之彣,到等级分明的朝廷冕服体系;音乐之文和言辞之文,是从简陋的“击石拊石”之乐、简单的咒语,到表明各等级身份的书法言辞体系、身体语言程式、仪式音乐体系;建筑之文,是由简单的房屋坛台到宫室、城邑,宗庙、祭坛、陵墓。
文的具体发展过程,除了从彩陶、玉器、青铜图案等考古材料和文献资料中零散而复杂地透出外,已难确切考证。然而,从语言学上却可以看到,文以其约一万多年的发展,最后成为美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