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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教师情侣遭新司机开共享汽车撞亡反思:规

时间:2019-09-23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162

  最近发生的“厦大教师情侣遭新手司机开共享汽车撞亡”一事持续引起网友热议。

  据报道,9月7日下午,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教师李某和女友赵某某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肇事者是一名新手司机,事发时驾驶一辆从“摩范出行”平台上租赁的共享汽车。共享汽车所属公司为华夏出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出行)厦门分公司。

  目前,此事在网络上持续发酵。《法制日报》记者就其所涉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梳理。

  9月14日,华夏出行在其官网发布情况说明称:肇事者当日租用的车辆系“摩范出行”在厦门投入的车辆。此车辆于2017年12月在厦门市交管局******登记,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车损险、三者险20万元)等。9月10日,在与家属沟通后,保险公司先行进行了首批赔付。

  华夏出行又于9月14日在其官网发公告称:“暂停‘摩范出行’在厦门的服务工作,进行车辆整备,全力保障用户安全出行。”

  据媒体报道,汽车租赁经营企业应在道路运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申请汽车租赁业务许可。不过,华夏出行厦门分公司没有获得在厦门开展汽车租赁业务的许可。2018年3月至今,华夏出行厦门分公司多次被厦门、泉州两地交通运管机构处罚,其违法行为类型包括“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企业工商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仅在厦门地区,这家公司就有8次处罚决定的记录。

  9月17日,针对9月7日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违规租赁行为,华夏出行厦门分公司被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顶格处罚3万元。

  另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者胡某某于2019年4月16日获得驾驶许可,驾照有效期至2025年4月15日。而据华夏出行发布的事故说明,胡某某于今年4月申请******“摩范出行”会员。截至事发前,胡某某共使用“摩范出行”86次,总行驶里程达到3715公里,其间无违章违法记录、无严重车辆损失报修记录。这也意味着,在获取驾照后的5个月里,新手司机胡某某高频率使用“摩范出行”的共享汽车,平均2天一次。

  同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肇事者胡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值得注意的是,华夏出行厦门分公司此前也出现过共享汽车撞人致残的事故,被事故受害者告上法庭。

  2018年11月30日,华夏出行共享汽车用户梁某兵酒后通过“摩范出行”App租车,并将车交给同伴陈某明驾驶。不过,陈某明没有驾照,同样是醉酒状态。二人驾车途中发生车祸,造成多人受伤。事发后,被撞致残的张某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事故责任人、华夏出行公司等方面赔偿其经济损失。

  今年6月,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机动车所有人华夏出行厦门分公司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最后判处相关保险公司、陈某明、梁某兵等向张某赔偿经济损失累计约1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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