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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声依旧原唱网友会怎么评论?

时间:2023-03-19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162

  征地拆迁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在其中拆迁户与政府之间的博弈是复杂,隐蔽的。近日,云南一则新闻再次引发媒体舆论关注。大体内容为:因云南省思澜高速公路(普洱市思茅区至普洱市澜沧县)开工建设。这条高速公路需要经过某竹博园的园区,占用园区土地,及去除部分植被,以进行勘探、临时道路及隧道等工程建设,因此涉及到要向竹博园公司的补偿问题。在竹博园企业与当地政府协商时,出现了吊诡一幕。

  双方协商补偿需要对竹园赔偿进行鉴定评估,在确定评估机构后,得出了2.64亿元的评估价。随后政府要求重新更换评估机构,在竹园不同意,不参与的情况下组织进行了第二次评估,评估价值为842万元。据相关媒体报道,两次评估差距主要体现在占地面积大小。接下来,政府的操作是,先组织拆迁建设,然后通知竹园按照第二次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对方律师称,政府此举是典型的“先拆除后作补偿决定”——2020年3月20日,政府就将竹博园案涉土地的地上物强制清除,直到2021年3月15日,政府方才作出“补偿决定”,这属于“程序严重违法”。目前该案还在诉讼中。

  这起案件本身由于结果还未确定,先入为主评价不太妥当。但是类似征地拆迁中发生的事情是复杂的,并不是表面看起来的协商未果这么简单。在这类事件中面上的交易清晰,不代表背后的交易能够看透。比如说,对征地拆迁方来说并不一定是真正意义上的意外,在整个修建建筑物或附着物,联系评估公司,政府规划,协商补偿等种种环节,都有人为设计操作的空间。而地方政府是一种抽象主体,各地负责主官的默许默认才是推动这类事件成功的关键因素。简单以一句政府违法,把企业定义为无知小白,未免太小看商人在政府招商引资过程中打的小算盘,搞的暗箱操作了。真正的猎手有时候装成的就是猎物。媒体舆论知与不知也未必时时中立。

  现在有的案件中,被拆迁企业或个人正是在获得信息渠道的情况下(该渠道往往很真实,但也很非正式),预先进行大规模“投资建设”,可是没想到地方主官换人后,不依不饶,没按照原先既定路线行事,反而有可能被公安机关按照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这类骗取拆迁款的案件在全国各地绝不鲜见。特别是一些大规模经济投入,背后不光是单纯的骗钱,若没有一定政治支持,不要说修建了,拿地都很困难。所以现在地方招商引资一方面要防止招来骗子,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官商勾结,以经商为幌子合伙骗取套取国家拆迁款。

  回到这起案件,事情往往也具有两面性,政府主官换人后对征地拆迁的推动一般不会简单粗暴,该走程序还得走程序,对不配合的也会按法律程序启动强制措施。在评估上如果发生太大矛盾,可以就评估本身提起诉讼,诉讼的对象是评估公司,但是双方都没有这么做,而是各执一词,既然如此,当时为什么指定评估公司的时候又没有异议?这一切也许只有当事人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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