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进一步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近期文化和旅游部完成了新一批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
经材料审核、实地暗访、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文化和旅游部将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式公布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它们是: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陕西省榆林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山西省晋中市)。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