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第10个年头,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我省制定出台首批6方面25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
☑ 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工作,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便民办税政策措施。
☑ 在电子税务局为纳入集中年审汇总缴纳的集团企业提供代所属公司批量“零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功能。
☑ 将企业所得税2022年度汇算清缴退税适用“简易退税”流程的应退税款限额由5000元提高至1万元。
☑ 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
☑ 落实总局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推动实现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税费缴纳需求。
☑ 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