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3日颁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在国新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制定专门行政法规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条例》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把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取得的改革成果,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定下来。
会议确定,在落实好各项已定政策同时,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贸易融资、信用保险等政策,逐步实现综合保税区全面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实行差异化政策,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加工贸易转移。
近期,由于国内外不确定因素增加,一些国内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规避风险,加速产能向东南亚转移的进程。不过,因面临投资所在国用地、用工、政策不稳定和文化、法律差异等困难风险,一些企业仍在观望,真正把这一想法付诸行动的企业目前还不多。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魏建国认为,应采取更多措施促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
会议确定,推动构建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经开区、保税区等空置土地有效利用,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认为,中国提出构筑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自贸区网络,如今这个网络已经开始成型。有了自由贸易协定以后,各国贸易自由化程度和便利化程度不断提升,合作也将不断提速。
除了自由贸易区的大网络之外,中国已有18个省份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张建平指出,“一带一路”沿线很多国家现在也在建自由经济区,未来可能会形成自由经济区、自由贸易区之间“一带一路”的网络。
张建平认为,贸易便利化是一个很复杂的体系,包括海关、货代、物流、报关、退税、金融服务、口岸管理等。如何通过大通关模式以及单一窗口、电子口岸的建设让贸易成本下降,提升贸易效率,进而提升整个贸易便利化综合水平,未来需要自贸试验区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背后需要金融服务方式配套跟上。随着金融业扩大开放步伐加快,下一步自贸试验区将推进金融和贸易投资更加紧密配合。
会议确定,要培育外贸新业态。增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尽快出台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近3年来,跨境电商高速增长,成为外贸增长新亮点,同时带动了创业创新和大量就业。国务院先后分3批在杭州等35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据海关统计,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202.8亿美元,同比增长52.3%。近年来,我国对跨境电商的支持政策密集出台,为促进跨境电商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