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间又有“话本”。这是说书人讲说故事的底本。“话”是故事,“本”是底本,分为小说和讲史两类。前者多为白话短篇,后者是浅近文言的长篇。
明清的章回小说,例如《金瓶梅》、《红楼梦》和《水浒传》等作品,是用当时的白话书写,使白话在民间得到广泛传播。但是,当时的文学正宗依然是文言文。
清末维新运动时期,开始有意识地提倡白话,兴起称为“新文体”的“通俗文言文”。例如,黄遵宪引俗线年)写的新诗,是文体解放的开路先锋:“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即今流俗语,我若登简编,五千年后人,惊为古烂斑!”
裘廷梁在《论白话为维新之本》文章中提出“崇白话、废文言”。他说:白话有“八益”,其中“省日力(时间)、免枉读(误解)、便幼学、炼心力(思想)、便贫民”等项是先进思想。陈荣衮是提倡报纸改用白话的第一人。王照制订官话字母,拼写“北人俗话”,不拼写文言。这时候,各地出版了多种白话的小型报刊。白话原来是一种民间文学,被认为“不登大雅之堂”,不是正式文体,不是文学正宗,没有法定地位。
五四前后,革新思潮澎湃,提出了“文学革命”的口号。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旧文学不是指旧时期的文学,而是指旧性质的文学,它的特点是文体是文言的,内容是陈腐的,思想是封建的。新文学不是指新时期的文学,而是指新性质的文学,它的特点是文体是白话的,内容是新颖的,思想是革命的。
对于“白话文”的渊源,一般可以追溯到唐代。一些敦煌史料研究者“基本承认变文是一种(白话)文学,认同变文是通俗(白话)小说的肇始”。胡适称“由初唐晚唐,乃是一段逐渐白话化的历史。敦煌的新史料给我添了无数的佐证。”为确立“白话文”正宗的书面语地位,他极力寻找“历史的依据”。因此,在他那里“白话文”是极为宽泛的概念,它指与“官方文学”、“庙堂文学”相对的歌谣、语录、弹唱等形式的“民间文学”、“平民文学”,“一千八百年前的时候,就有人用白话作书;一千年前,就有许多诗人用白话做诗做词了……”一言蔽之,在胡适看来,每个朝代都有“白话文”的存在,“中国文学史就是一部白话史”。周作人则认为“现在的用白话的主张也只是从明末诸人的主张内生出来的。”
首届“公安派文学”讨论中,许多学者认为“公安派推崇白话文学可视为‘五四‘新文学之前驱’”一般地,我们认为从北宋到清末是“白话文”潜伏、蓄势、发展的重要阶段,其作品有宋元的话本、明代的话本和拟话本、明清的小说如《水浒传》、《金瓶梅》等等。“白话文”作为一个“口号”与“术语”的出现与晚清白话文运动有紧密联系。“新诗派”的先行者黄遵宪提出“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梁启超夏曾佑谭嗣同等力主“诗界革命”;南社主将柳亚子主持《自治白话报》,文章以白话文为主。这期间“有裘廷梁等呼吁提倡白线年出现了近代最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