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自2022年10月3日14时起,对福田区的沙头街道相关区域和措施调整如下:
一、将沙头街道沙尾西村第19-20栋、第38栋、第39栋、第40-41栋、第42栋、第43栋、第48栋-第52栋,沙尾东村第95-96栋、第103-104栋、第105-106栋、第112栋、第113栋,沙尾村沙尾综合楼A座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二、将沙头街道沙尾社区(高风险区、金地一路22号除外),金地十路21号,福强路4001号第314栋、第316栋、第317栋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控措施,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及接触性行业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罗湖区调整东湖街道相关风险区域范围和防控措施如下:
一、将东湖街道金湖社区淘金山湖景花园10栋A座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
调整后的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可降为中风险区;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可降为低风险区。
二、将东湖街道金湖社区淘金山湖景花园(除原中、高风险区,现高风险区外)由低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调整后的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区域内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可降为低风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