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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组织申报第四批科技副总项目

时间:2025-04-28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162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线+N政策,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科技人才服务山西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现组织申报第四批山西省科技副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科技副总是指从省内外高校(包括高职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聘到省内企业兼任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研发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等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省内相关企业可以申报科技副总岗位,每家企业申报岗位数量不限。一名科研人员一个批次只能申报服务一家企业。

  1.申报企业应为山西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创办、入股的企业)。

  2.优先支持具有下列资质的企业:企业为国家或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企业法人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等。

  4.优先支持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镇相关产业开展科技服务。应共同积极申报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优良的作风学风。

  2.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科技副总期满考核优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柔性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各项支持举措。

  (一)网上申报。登录“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山西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书》。经企业、派出单位、组织管理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涉密内容按有关保密要求执行。

  1.申报书。《山西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书》在线.合作协议。已签订合作协议可提供扫描件,未签合作协议需按通知附件3签订合作协议书。

  2025年6月13日前由企业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人才处(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A座1213室)。一并报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汇总表(1式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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