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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纪学习教育力求“三度”新境界

时间:2024-04-29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16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根据党纪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通过爱“研习”、勤“自省”、添“实干”中强化党纪学习教育,力求“三度”新境界。

  用“精益求精”的向上“卓越之度”,在工作态度中爱“研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对于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能只为了“面子工程”,从而忽视“明了表象,深究根源”的出发点,需以“精益求精”积极向上的态度专注研习,否则难以企及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上来。学习教育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息息相关、紧密相连,必须要克服“懒惰”心理,不能用“敷衍了事”的态度去学习对待,既要学习重点篇目,提高对自身的要求,也要在“细研细学”中逐渐确保自身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在工作态度中爱“研习”,不断提高自身学习能力。

  用“严于律己”的工作“自律之度”,在结合实际中勤“自省”。“反躬自省”是《礼记·乐记》里所倡导的做事之理,传达了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当我们面对错误或过失时,应主动反思自身,寻找问题的根源,并努力改正。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打铁还需自身硬”,对自省的态度首先要摆正,其次在自省的过程中才能够更深层次地检视自身差距与不足,真正了解并遵循自我反省的工作规律,切忌“文过饰非”,要找出自身问题所在。凭借“严于律己”的工作“自律之度”,做到坚决拔除“问题源”,避免“小事情”演化为“大隐患”,要经常学习、按照修订后的《条例》反省和剖析自己,遵守各项纪律底线,把“自律之度”与“自省”相结合,在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升能力、服务群众,是推动基层干部在基层工作中不断进步的重要力量。

  用“勇往直前”的澎湃“坚毅之度”,在工作方式中添“实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这一点,并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全党树立起标杆。激发干部善勤实干的“实干”精神也是非常重要的,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拧紧“总开关”、把好“掌舵盘”、沾满“泥土香”、扛起“千斤担”,真正用“实干”来说话。许多前辈都为我们树立了“坚毅”、“干实事”的好榜样,例如“本色英雄”张富清、“吃亏”书记李连成、“大湖鸿雁”唐真亚等党员干部好榜样,真正做到抓实干、务实笃行。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需要用“勇往直前”的澎湃“坚毅之度”,在工作方式中添“实干”。把“坚毅之度”与“实干善勤”相互结合,尽心尽力为人民群众服务,保持一颗初心,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向群众展现党员干部“研习”、“自省”、“实干”的积极形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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