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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检察:检法“两长”同庭履职携手共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3-10-28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16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 记者 李翔 通讯员 杨子涵)守护绿水青山有责,破坏生态环境追责。10月26日上午,由古丈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鲁某某涉嫌失火罪一案开庭审理。古丈县检察院检察长梅光辉出庭支持公诉并履行公益诉讼起诉人职责,古丈县法院院长李智伟担任审判长。

  2022年10月,被告人鲁某某无视政府颁布的野外“禁火令”,在其居所附近一处农田焚烧稻草,因其用火不慎引发山林火灾,烧毁同村两家村民承包的山林及该村集体的部分山林。经林业部门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总计面积达42.5亩。

  为了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让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古丈县检察院以鲁某某涉嫌失火罪向法院提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决被告人鲁某某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在庭审中,经古丈县检察院依法指控,被告人鲁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对被毁坏的林地进行生态修复。古丈县法院当庭予以宣判,以被告人鲁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责令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受损林地的更新补种。

  此次检法“两长”同庭履职,是检法两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严格履行院领导带头办案职责的具体体现,彰显了检法两院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履职担当。

  下一步,古丈县检察院将持续围绕县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把依法惩治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积极构建生态检察一体化保护新格局,以“检察蓝”有力守护“生态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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