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单考生:同时满足政治理论成绩不低于 40 分;外国语成绩不低于 40分;满分 150 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 52 分;满分 300 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105 分;总分不低于 255 分。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含新疆 MPA 项目):按照所报考院系(专业)复试分数线 分,单科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新疆 MPA 项目):同时满足满分100 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满分 200 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 100 分;总分不低于 170 分。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考生,按照教育部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需于招生院系复试前向招生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拟录取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政策的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需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统考考生)按照所报考院系(专业)复试分数线 分,单科线不降。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招生院系复试前向招生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