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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比武称谓这件事可以这样解读吗?

时间:2023-02-12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162

  (记者 王艳珅) 为了加强对升放气球活动的管理,保障航空飞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期宿迁市出台《宿迁市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月31日。

  《办法》所称气球,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因气象业务从事升放气球活动,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市、县气象主管机构是升放气球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市、县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升放气球活动。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区,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办法》明确,从事升放气球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升放气球资质证》。从事升放气球活动,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宿迁市范围内升放系留气球的,应当使用氦气等惰性气体充灌,严禁使用氢气作为充灌气体。禁止在依法划设的机场范围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以及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的范围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升放气球资质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市气象主管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自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升放气球资质证》。三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升放气球资质证》有效期为五年,取得升放气球资质的单位,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市气象主管机构申请延续。

  据了解,升放气球必须由取得《升放气球资质证》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操作,现场应当有专人值守。市、县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升放气球活动和监督管理等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另外,《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一些行为明确了处罚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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