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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断卡”行动?

时间:2022-09-22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162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决定自10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断卡”行动。

  (一)手机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二)银行卡:即 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一)危害特别大。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是因为电话卡、银行卡的管理失控。 每年因遭受电信诈骗而上演的悲剧不计其数,对我国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二)打击工作的迫切需要。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给警方的追查和打击带来巨大困难。斩断电话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就等于给诈骗分子“断奶”,从源头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三)“断卡”时机已成熟。2016年9月开始,公安部、工信部、人民银行以及最高检、最高法等出台的多个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文件、法律解释中,都提到了严管银行卡、电话卡的措施,但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直到今年开始,才真正开始落地实施。

  1.开卡团伙:自行或者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线.带队团伙:

  2020年10月20日15时,在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指挥下,全国“断卡”行动开展首轮集中收网行动,北京、天津、河北、湖南、广西等29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同步开展对犯罪嫌疑人的集中抓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截至20日20时,各地共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4600余名,缴获电线万余张,集中收网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是通讯行业,既包括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虚拟运营商,包括他们的代理渠道、线上销售渠道等。(三)惩戒方面

  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银行账户、企业对公账户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联合人民银行对相关人员实施惩戒措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福州公安公布今年以来402名涉嫌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或企业对公账户被惩戒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购买银行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及电线年内会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还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办理等业务。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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