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
1、金 锋,男,汉族,1968年6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三级调研员,拟任扬州市属国有企业总经理。
2、马九圣,男,汉族,1975年2月生,大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党工委副书记,拟任扬州市属国有企业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