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参与和帮助他人工作的人)(3)

时间:2019-09-25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162

  实际上,在管理活动中,管理者仅具有法定的权力,它是难以做好管理工作的,管理者在工作中应重视“个人影响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威的管理者。所谓“权威”是指管理者在组织中的威信、威望,它是一种非强制性的“影响力”。权威不是法定的,不能靠别人授权。

  权威虽然与职位有一定的关系,但主要取决于管理者个人的品质、思想、知识、能力和水平;取决于同组织人员思想的共鸣,感情的沟通;取决于相互之间的理解、信赖与支持。这种“影响力”一旦形成,各种人才和广大员工都会吸引到管理者周围,心悦诚服地接受管理者的引导和指挥,从而产生巨大的物质力量。

  任何组织或团体的管理者,都具有一定的职位,都要运用和行使相应的权力,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权力和责任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一定的权力又总是和一定的责任相联系的。当组织赋予管理者—定的职务和地位,从而形成了一定的权力时,相应地,管理者同时也就担负了对组织—定的责任。在组织中的各级管理人员中,责和权必须对称和明确,没有责任的权力,必然会导致管理者的用权不当,没有权力的责任是空泛的、难于承担的责任。有权无责或有责无权的人,都难以在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都不能成为真正的管理者。

  责任是对管理者的基本要求,管理者被授予权力的同时,应该对组织或团体的命运负有相应的责任,对组织或团体的成员负有相应的义务。权力和责任应该同步消长,权力越大,责任越重。比较而言,责任比权力更本质,权力只是尽到责任的手段,责任才是管理者真正的象征。如果一个管理者仅有职权,而没有相应的责任,那么他是做不好管理工作的。管理者的与众不同,正因为他是一位责任者。如果管理者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就意味着失职,等于放弃了管理。

【责任编辑:管理员】
随机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