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海正芳:打通过期药品回收“最后一公里”

时间:2024-01-25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162

  海正芳委员提到,家庭日常用药储备量的增加导致过期药品的出现。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置,大部分人会选择丢弃。过期药已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为危险废物,药品中的有毒分解物溶解后,会造成空气、土壤和水源环境的污染。如果流入不法商贩手中,“改头换面”后重新流入市场,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我区在社区、药店等场所开展了一些过期药品回收销毁工作,但回收比例较少,没有广泛施行开来。有的市民即使想交给专门机构处理,也不清楚药品回收的流程。家庭过期药品规范管理,亟待打通“最后一公里”。

  海正芳委员建议,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联合药品生产、销售、使用企业及单位,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普及药品日常储存、随意丢弃过期药品的危害、过期药品处理方式方法等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对过期药品的认知水平,并做到减少囤积、注意存放、经常检查、妥善处理。还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过期药品,建立废弃物分类处置的方式方法和有关流程。明确将回收过期药品作为医院、药品生产和零售企业的法定义务,明确消费者对过期药品处理的义务和规范。同时,严格规定违反过期药品管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让过期药品管理有法可依。同时,开展过期药品回收试点工作,科学选定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由定点村组、社区、药店等专人负责管理过期药品回收、登记、保管工作,加强管理,定点单位不得自行处理回收的过期药品,移交无害化处理单位时应清点核对药品信息,防止流失。还可将过期药品回收与垃圾分类结合起来,引导公众投放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由专业机构收集转运和统一处置。(记者倪会智弥楠)

【责任编辑:管理员】
随机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