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辽宁省分局近日公布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丹汇检罚〔2019〕第3号)显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