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9时45分许,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兴安路与罕山街交叉路口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蒙F36***号小型轿车形迹可疑,有明显躲避民警检查的嫌疑,遂上前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驾驶员却称没有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民警闻到车内有酒味,存在酒后驾驶嫌疑,遂对驾驶人马某进行酒精检测,经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
随后驾驶人马某被带至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进一步调查,发现其竟然没有办理过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据了解,驾驶人马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天早上6时左右借来姐姐马某某车辆,在普惠街某早餐店里与朋友一起喝了三瓶啤酒,随后驾驶车辆准备回家,不曾想刚行驶了十几分钟便被执勤交警查获。
内蒙古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仅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且严重危害交通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切不可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