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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DP、DA?

时间:2019-09-05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162

  D/P指付款交单,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是指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货款后,才可将商业(货运) 单据交给进口方的一种结算方式。

  D/A指承兑交单,承兑交单(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简写D/A)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即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商业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商业单据交给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

  由于承兑交单是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办理承兑之后,即可取得商业单据,凭以提取货物。所以,承兑交单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D/P(付款交单)作为托收业务的一种类型,又分为两种基本的交易类型:即期D/P和远期D/P。

  即期交单(D/P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

  远期交单(D/P usance),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

  承兑的手续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署,批注“承兑”字样及日期,并将汇票退交持有人。不论汇票经过几度转让,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都应凭票付款。

  1、D/P: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是指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货款后,才可将商业(货运) 单据交给进口方的一种结算方式。

  3、D/P(付款交单)与D/A(承兑交单)属于托收(collection),在进出口贸易中,出口方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出口方银行通过其在进口方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1、D/P业务中,出口商获得货款的保障是进口商的资信,因此注重进口商的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是得到款项的重要前提。

  2、D/P业务实践中常常出现问题的地方,都是在单据的流转、交接点,即出口商交到银行交接点、卖方银行到买方银行的交接点、买方银行交到进口商的交接点。因此,需要控制好这些交接点,单据要按照规范流转。

  3、D/A承兑交单(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

  4、承兑交单是国际贸易常用的一种付款方法。出口商通过托收银行指示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向进口商发放所有权及其他货运文件。出口商将面对进口商不如期结数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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